根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0年11月至12月对全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强化禁食野生动物的政府监管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为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水平,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际效果,欢迎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区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的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1月30日前反馈至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
联系电话:0755—2890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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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