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任免事项。
任命:
李文权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贤普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小青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建国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剑锋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阳云其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亦楠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 羡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黎开颖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伍立贤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喻潇潇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横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 霞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喻潇潇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余长勇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阳云其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 霞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职务;
郭建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 羡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玥萱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周天梦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旭艳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