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下列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刘高葆为深圳市龙岗区监察局局长;
刘志宏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马 红为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晋为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局长;
丁左发为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局长;
朱 云为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局长;
温石祥为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局长;
李梓亮为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
肖建军为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局长;
李相宏为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陈 敏为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刘德平为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朱 武为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江育良为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局长;
方光都为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局长;
杨凯成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志文为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少文为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