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控制金额
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控制金额:人民币肆拾肆萬捌仟伍佰元整(448500.00元)。
二、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1:龙岗区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需求。
三、招标方式
采取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因得分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评分标准见附件2,评分表见附件3);
2.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3.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诚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相关事项
1.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龙岗区教育局31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年11月14日上午10:30,龙岗区教育局313会议室。
七、具体工作流程
1.2018年11月14日上午10:00前,应标公司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参考附件4):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包含报价);
(5)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2.2018年11月14日上午10:30,区教育局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应标公司同时到场准备递交报价函。具体流程如下:
(1)对应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通报入围公司名单;
(3)对应标情况进行评标;
(4)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3.通过阳光采购网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八.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4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在若干个标袋中,并在标袋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标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以及项目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投标文件,龙岗区教育局可拒绝接收,投标书应对其后果负责。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九、商务需求
(一)项目投标报价
报价为全包价(含税)。投标价应包含系统开发、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运维服务等有关费用。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方漏报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二)项目工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完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本合同项目只能由中标方单独完成,中标方不得对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拆分。
2.本项目售后服务期(免费维护期)为18个月,时间自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维护期结束后,每年按照合同金额10%(上限)支付平台维护费,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平台故障解决、平台日常简单功能调整等。
(1)售后服务要求
要求投标人有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提供所供系统软件升级与支持服务。在此期间如用户提出修改软件,对于因原软件影响系统正常运行而提出的,承建商应予免费修改。
(2)系统维护
定期维护: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出系统的定期维护计划。
对用户要求的不定期维护提出响应措施。
对于用户提出的修改设计提出响应措施。
文档更新:实施系统修改设计后,应在一周内更新有关技术文档并提交用户。
(3)技术支持
投标人应提出系统通过验收后的支持方案。提供的服务至少包括:
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
提供每季度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评估服务。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专门现场值守服务。
(4)故障响应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故障服务的现场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即2小时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三)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的特点、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组建人员充分的项目团队,并保证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进行期间根据采购方要求是否常驻采购方现场。要求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和实施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1.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应安排至少5人以上项目组成员。
2.投标人应按照管理、技术、需求、数据等工作分工,分别指定各项工作的接口人,并行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3.投标人服从采购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安排,及时汇报工作、提交资料成果,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定期开展阶段性评审工作,技术上要遵守采购方的技术规范。
4.保密要求
维护方及承接采购方系统维护的技术人员必须与采购方签定安全保密协议书,不得将服务中产生的文档及视频等所有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查看或使用。
(1)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更改所接触的资料或数据。
(2)中标单位和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与采购单位签署保密协议书,中标单位负责约束有关员工。
5.用户培训
投标人应负责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应用操作使用为主的初级培训和以系统配套管理等内容为主的中、高级培训。投标人需提出详细的用户培训计划,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包括但不限于:
对主管领导、督学、视导员、技术管理人员等不同对象的培训计划。
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方式及时间。
要求对各类培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程。
受训人员经过培训后,应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培训的技术内容,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相应的系统使用和管理工作。
6.文档交付
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投标人在完成系统建设工程后应参照软件工程的国家标准向采购方提供所有的技术文档,包括用户需求分析书、概要设计、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系统结构图、系统及应用软件清单及介质、用户手册、管理员手册、安装指南等用户文档资料。
投标人向用户提供针对用户需求定制开发的应用软件系统源代码。
(四)项目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团队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平台正常使用,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中标方应提供平台安装中全部所需的软硬件等工具。
(五)项目交付要求
1.交付时间
(1)合同签署后30日内,系统交付试运行。
(2)合同签署后40日内,系统交付上线运行。
(3)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实际进度可能会有调整。投标人须提供分阶段的工作计划方案。
2.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在项目终验前,采购方配合中标方完成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的技术类协助工作,公安备案证书由中标人完成。
(六)项目验收要求
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验收。
1.初步验收
系统交付试运行,且无影响全局的重大技术问题的,在中标人完整提交符合项目验收要求的交付物后,可以向采购人提出项目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符合项目验收要求的交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
2.综合验收
系统交付上线运行6个月后,且无影响全局的重大技术问题的,中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提出项目综合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符合项目验收要求的交付物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
本项目验收按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标和行业标准等的要求执行。
(七)付款要求
付款按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9556358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314室
龙岗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