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财务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必要性

  2020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数字化转型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有效路径、是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有力抓手。2021年8月,我委印发了《深圳市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提出“将数字化转型作为市属国资国企提升传统动能”。促进国有企业财务数字化转型,是深入推进数字中国战略的现实需要和重要途径,也是深圳国资国企财务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要任务。

  各市属国企在企业数字化、财务信息化、财务管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各市属国企的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进度及水平参差不齐、业财一体化程度不高,数据治理工作滞后、新兴技术应用不足、财务数据应用能力有限等问题普遍存在。为提升财务数字化水平,助力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财务数字化成为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世界一流企业,起草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四个部分,提出了二十条具体举措,力争做到科学、精准、系统指导市属国企开展财务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财务从静态目标管理向动态运营指导转变;不断提升业财一体化水平,助力经营管理更加合规高效,促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管理能力数字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了为期三年的目标。自2023年起,至2025年,实现直管企业财务数字化转型战略全面落地,建立智慧、系统、深入、前瞻的数字化、智能化财务平台,依托数字化转型契机,全面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世界一流财务数字化管理体系。

  (一)阶段性目标(2023年年末)

  1.形成清晰、详尽、科学的财务数字化转型规划和建设计划;

  2.建成覆盖全级次企业、功能相对完善、系统集成性强、一体化程度高的财务信息系统,力争实现15家直管企业与市国资委财务报表系统直连;

  3.形成3-5家在数据资产管理和财务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落地成果多、转型进度快的标杆企业。

  (二)中长期目标(2025年年末)

  1.全面建成全集团统一的涵盖核算、资金、全面预算、成本管理、税务管理、风险管理、经营分析等功能的企业财务数字化管理平台;

  2.实现全部直管企业与市国资委财务报表系统直连;

  3.企业数据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财务对业务经营与战略决策的赋能作用充分体现;

  4.形成一批财务数字化转型的创新工程和示范项目,8-10家直管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成为全国标杆。

  四、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为4大部分,20条具体举措。

  (一)聚焦组织转型,重塑高效专业的财务数字化运营体系,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二)坚持技术创新,建设集成互通的业财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穿透式全过程管理。

  (三)挖掘数据价值,打造智慧前瞻的财务数字化应用生态,实现智能决策和风险预警。

  (四)培育转型动能,构建长效赋能的财务数字化保障机制,实现人才引领和结果运用。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财务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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