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管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国资规〔2020〕4号)及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照企业2021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区国资局对4家直管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评定,经2022年第7次区国资局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得101.04分;
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2.94得分;
三、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得97.4分;
四、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得99.8分。
请各企业按照考核得分核算并全额发放2021年度绩效工资和任期激励收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