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18年5月2日起施行,目前已到期。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龙府办规〔2020〕4号)有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至10月期间就修订的《实施细则》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2022年1月26日至2月26日,我局就修改完善后的《实施细则》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目前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财大厦615室
联系电话:0755-28922080
传真:0755-28687461
电子邮箱:lgqgzj@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