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第四次公开征求《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18年5月2日起施行,目前已到期。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龙府办规〔2020〕4号)有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至10月期间就修订的《实施细则》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2022年1月26日至2月26日,我局就修改完善后的《实施细则》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目前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财大厦615室

  联系电话:0755-2892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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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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