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2021年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有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现有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2021年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现阶段,我局正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其中,涉及国资监管制度文件已商请区司法局调整为内部管理文件,全部划出规范性文件范畴;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涉及集体资产监管相关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初步梳理工作,接下来将根据清理工作结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修订、清理,届时将相关文件清理情况报区司法局备案。
目前正在修订1件规范性文件:《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有效期满,根据有关规定,2021年我局对该实施细则进行重新修订,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将印发实施。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