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1号)、《深圳市龙岗区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竞聘方案》以及2021年局党组第十四次会议纪要,区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拟通过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方式聘任专业技术岗(副高级)和专业技术岗(中级)职员。现将有关竞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说明
本次竞聘岗位为区“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副高级)和专业技术岗(中级)。本次竞聘不定具体岗位级别,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均可参加。根据区人力资源局审批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使用情况表》,本次竞聘的专业技术岗(副高级)岗位总数不得超过1名,专业技术岗(中级)岗位总数不得超过1名。在不突破专业技术核准岗位数及等级的前提下,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开展晋升。根据竞聘结果,由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最终聘任的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中级)岗位。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区“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在编在岗职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3.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具有与拟聘任职务相应的符合深圳市人事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5.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内的每一级晋升,需在原级别相应的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聘满一年以上。不适用于跨级别晋升。
6.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竞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竞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12日,报名地点:614室李妍坍,联系电话:28922075。报名结束后,由局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参与竞聘者是否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和业务知识,是否持有与拟竞聘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报名竞聘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经历。
四、竞聘程序
竞聘采取民主测评和领导小组测评(资格评分)的方式进行,先由竞聘人员进行竞聘述职,再由参会人员对其进行投票测评。局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得分、资格审查等情况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并报局党组审议,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并办理聘任手续。
竞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详见《深圳市龙岗区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竞聘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