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区引导基金”)是指由龙岗区政府出资或授权区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政府资金、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新兴企业,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升民生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申请条件
区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须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二、申请方式
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纸质申报材料及表格等一律用A4纸张,统一左侧装订,1式7份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电子材料请存入U盘,一共2份U盘,随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申请材料同时发送到以下邮箱:szlgjk@lg.gov.cn。
三、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T4总部楼B座2楼
邮编:518000
联系人:闫小姐,0755-28217011
四、申请材料
区引导基金拟参投子基金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合作机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