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局组织实施的《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自行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大写)为:捌拾叁万元。
拟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大写)叁拾肆万柒仟元;
拟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成交)金额为(大写)拾伍万捌仟元;
拟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深圳明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成交)金额为(大写)拾贰万伍仟元;
拟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中标(成交)金额为(大写)拾柒万元;
拟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成交)金额为(大写)叁万元。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自公告落款次日起算,共3日)。公示期间,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相关问题,联系人:徐星,联系电话:0755-28922903。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