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法治建设部署,紧扣“1+3+4”工作思路,围绕“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并举,深入推进法治国资(集资)建设,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一)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做好国资(集资)监管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主题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高位统筹推动区国资局重点工作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策和法律法规6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促相融。分管领导多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调度会议,听取工作履行情况,带头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坚持述法述职,抓牢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和个人学法守法用法年终述职工作。明确单位法制机构,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法治审查,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

  (四)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组建国资国企思想政治理论宣讲队伍,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班组活动。扎实开展民法典家庭婚姻编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制定国家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开展宪法为主题的非遗文化见学活动,将宪法宣传融入非遗文化。以考促学,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优秀。组织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赴四川成都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培训,进一步提升股份合作公司防控合规风险、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二、突出执政为民,系统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一方面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修订形成《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审议稿)》,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面推动落实规范性文件“六统一”。另一方面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全面整合《龙岗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府〔2006〕47号)等12个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形成《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推动制度体系进一步“瘦身健体”、精简高效,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质效。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二)健全行政纠纷化解体系。组织开展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专题研讨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信访诉求。专题研究巡察期间信访问题,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定期通报行政诉讼工作情况和行政争议化解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提前预判、研究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提出对策,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截至目前,我局处理信访工作案件57宗,已办结56宗案件,持续跟踪推进1宗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共11宗(含一审5宗,二审6宗),无败诉案件。其中,开庭案件为5宗,均为分管负责人出庭。

  (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合同管理。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制定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等方式,主动公开217条信息,依申请公开12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法治化工作。完善合同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履约检查、事后履约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加强信用信息应用。2023年度已签订34份合同,均开展信用核查和法制审查。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驻点律师作用。严格落实龙岗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强化事前决策把关、事后纠纷解决,对重点重大涉法事务、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审查研究。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及驻点律师协助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审查服务228次,参与信访调解21次,协助出具答复书36份。

  三、加强合规管理,持续深化国资集资法治监管体系

  (一)国企各级党组织运行进一步规范。修订完善《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清单,审核备案区属国企党内规范性文件14份。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的通知》,明确党组织前置研究范围及规范流程,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二)国企外部监管质效进一步提升。印发《龙岗区国资监管事项审批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备案事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国企重大事项审批备案机制。建立区属国企重大经营事项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区属国企重大经营事项事中监管。建立健全国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4项,有效构建国企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制定工程招投标、担保等10余项合同范本,并以区城投集团为试点开展国际标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内部治理。

  (三)集体资产监管成效进一步凸显。加强民主监督,修订《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持续完善集资监管专业化的“工具箱”。扩大议事规则试点范围,选取第二批30家股份合作公司开展试点工作,并在议事规则相关制度1.0版本基础上优化调整,形成《深圳市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议事规则(v2.0)》,巩固深化试点成效。对园山、龙岗、坪地3个街道各级股份公司共153家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化解“低价长租”、应上未上平台物业出租等问题,维护集体资产收益和股民利益。严肃抓好股份合作公司审计监督和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加强集体经济运行监管。

  四、存在不足及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提高:思想认识不够深入,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国资(集资)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法治化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4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国资(集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区属国企阵地作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等多样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培训,推动单位职工、党员干部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二是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力度。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知识及要求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驻点律师的作用,推动落实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问效机制。

  三是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严格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定程序,持续健全纠纷矛盾处理机制、排查调处机制,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政府权力运行规范化上持续加力。

  四是深化国资集资法治化建设。落实国企监事会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企业法人治理。出台《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集资管理制度建设,构建涵盖股份合作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的“1+N”立体式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开展考察培训、法律讲座、专项合规实务培训、合规管理体系标准研讨等方式,促进企业合规文化、合规体系和合规人才建设,提升企业规范化运营水平。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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