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具体如下:
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2023年上半年,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现阶段,我局正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对《关于规范龙岗区街道办属企业改制程序的意见》(深龙府〔2005〕41号)等12个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作全面修订,将10个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整合修订为1至2个新文件。计划待新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后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
《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3号)将于2024年1月到期,我局正对该文件进行修订,目前已征求各街道、股份合作公司意见并草拟初稿,拟于2023年12月底前印发。
附件:1.区国资局有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区国资局部门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