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国企改革和发展工作;国企股东事务,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及相关工作,监督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和财务预算,组织国企实施经营、员额、薪酬等全面预算管理;按照规定参与对相关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推动人才队伍和后备队伍建设;负责国企不良资产的认定和核销备案工作;负责审核国企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负责国企经济运行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推动建立国企统计信息系统;负责国企绩效考核评价及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审核企业收益分配、发债、担保及负责共管账户管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国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生态文明建设;指导企业对口帮扶、捐赠管理,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指导国企资源性资产租赁、招标采购、公车改革等工作;对接辖区内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