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法治建设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深龙法治〔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为做好国资(集资)系统监管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国资国企新时代任务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着眼于党的二十大报告赋予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任务,紧抓关键问题,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组织开展龙岗区国资国企“十名讲师进企业、百名书记讲党课、千名党员下基层”等特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三是组织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高层人才专题培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强化我区股份合作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持续锤炼一支更高素质、更强专能的集体经济高层管理人员,更快更好推动我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关键少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委“第一议题”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党内法律法规4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强化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是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消防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特邀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讲师授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密法》,组织开展《民法典》《档案法》《国家安全法》等主题活动,制定国家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通过参观宪法公园切身体会宪法庄重威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以考促学,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优秀。

  三是将法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延伸至管理服务对象。持续规范区属国企合规运营,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消防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将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中,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表,细化任务图,对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开重点工作推进调度会议,听取工作履行情况,带头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是坚持述法述职,抓牢抓实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个人年终述职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聚焦落实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流程,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备案工作,全面推动落实规范性文件“六统一”制度;采取即时清理、定期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022年提请区委区政府重新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为《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22〕2号)。此外,我局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对集体资产监管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是严格落实龙岗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驻点律师作用,强化事前决策把关、事后纠纷解决,对重点重大涉法事务、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审查研究。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及驻点律师协助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审查服务200余次,参与信访调解6次,协助出具答复书35份。

  三是建立应诉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诉讼案件台账,构建纠纷解决体系,积极跟进本单位诉讼案件进展。2022年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4宗(含一审3宗,二审1宗)。其中,开庭案件为2宗,主要负责人出庭1宗,一审案件均涉及政务公开事项,已及时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本职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细化公开范围和渠道。截至目前,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等方式,主动公开438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法治化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管理机制。完善信访台账,运用法治思维认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信访诉求,安排专人做好接访记录和跟踪服务工作,定期通报信访案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工作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我局处理信访工作案件50宗,已办结46宗案件,持续跟踪推进4宗案件。

  六是健全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完善合同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履约检查、事后履约监管机制,定期梳理合同台账,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截至目前,我局已签订36份合同,均已咨询法律顾问和单位法制员意见。

  四、深化监管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委对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直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议事清单(强制性部分)》,厘清企业党委会和董事会职责边界,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等权利。修订《龙岗区直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深龙国资〔2022〕30号),将安全生产、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功能任务指标中,进一步夯实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完成全区21家二级全资、控股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职数设置核定及方案批复,推动企业董监高与党组织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是充分衔接《龙岗区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议事清单》和《龙岗区国资局监管国企权责清单》监管权限调整变化,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我局已制定或修订2个清单涉及的投资、产权、租赁、资金存放、人员管理、采购、资产核销等关键领域方面9个相关配套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进一步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企业法治风险防范。

  四是修订《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22〕2号),强化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和交易的通知》,促进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和交易,进一步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完善交易流程,以制度规范形式将法治管理纳入到集资监管专业化的“工具箱”,为集体资产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五、不足及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提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法治意识不够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够等问题;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规范,文件清理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国资(集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用法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个人学、集中学、引领学、专题学相结合,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单位职工、党员干部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二是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力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知识及要求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驻点律师的作用,推动落实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问效机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学习借鉴兄弟部门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高质量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健全完善局内依法行政制度。以“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准则,严格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定程序,在政府权力运行规范化上持续加力。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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