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放消费券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政策依据

  根据2022年3月25日印发的《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第二条促进消费措施,“7.在龙岗区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2000万元的消费券,并在龙岗区内商家使用。(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适用对象

  (一)全市市民参与。

  (二)消费券须在龙岗区内商家使用。

  三、使用期限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后15日内,过期自动回收。

  四、发放方式

  通过微信小程序于4月中旬进行预约报名、定时摇号的方式确定消费券发放对象,消费券设置20到1000不等的多种面额,使用无门槛直接抵扣,共分四轮进行派发。

  消费券使用详细规则和使用说明请留意官方后续发布。

  五、联系方式

  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755-28948935

  邮箱:gxjsm@l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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