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商贸业和服务业平稳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修订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将意见反馈至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请在标题注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字样。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755-28949027
传 真:0755-28949588
邮 箱:gxjgh@lg.gov.cn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