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龙岗区营商环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就平湖绿色低碳产业联合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制定如下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平湖绿色低碳产业联合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广东中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绿色低碳产业是《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明确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中环境治理和高效储能是绿色低碳产业的重要发展领域。
大力发展环境治理行业,尤其是生态修复、废弃物资源化和污水处理等领域,对于提高深圳的“三废”处置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市民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的园林绿化每年产生大量植物有机废弃物,迫切需要效益好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将这些废弃物变废为宝。在城市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之下,我市新引进的投资项目迫切需要污水零排放和全回用技术,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的环保配套问题。
我国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意味着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将是大势所趋,而高效储能技术可以平滑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是能源替代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高效储能技术还有助于提高应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因此,发展高效储能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既能促进深圳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又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本项目两家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均无自有产业用地。
(二)可行性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本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环境治理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市场增量。《深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将生态修复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列入创新示范四大工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和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市“五大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通知》,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建设更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和回用系统,给拥有相关技术的环境治理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而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19》预测,受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驱动,近年来电化学储能的投运规模增速达70%。其中,受益于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增长,对于锂电池、镍氢电池的市场需求十分旺盛,2020年动力电池需求量将达到2015年的5倍。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集聚总部运营和技术研发等中高级专业人才,建成后有利于促进龙岗区绿色低碳产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助力龙岗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三)建设内容
建设绿色低碳产业联合总部及研发基地,主要包括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新型科研机构、检测认证中心、产品技术展示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员工培训中心、销售运营中心等。
(四)初步建设规模
计容建筑面积约41289平米,其中研发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1489平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高于9800平米。
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绿色低碳产业之环境治理、高效储能等。
(二)生产技术:拥有环境治理和高效储能领域的专利储备,废弃物利用和园林绿化病虫害无公害生物防治产品的相关核心专利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镍氢充电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三)产业标准:产品生产符合国家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四)产品品质:竞买申请人从事环境治理、高效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5年以上,获得相关行业的业务资质,是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的供应商,主要产品和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签订土地供应合同后3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7000元/平方米。
3.产值规模:竞得联合体在竞得用地后的每5个会计年度,在龙岗统计核算的产值(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亿元,收入法增加值累计不低于13.5亿元。
4.税收规模:竞得联合体在竞得用地后的每5个会计年度,在龙岗区缴纳的税额累计不低于2.6亿元。
5.节能环保: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总产值)≤0.076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位于龙岗区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01-08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8976平米。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约41289平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本宗项目用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竞得联合体竞得土地后,除公共配套设施外的建筑物产权按照分配比例、类型等办理分证后,不得转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2.建设用地竞买申请人须在参与该宗地的土地竞买前将注册地、纳税地及统计关系归属地依法变更到龙岗区范围内,并在土地使用期内不得迁移出龙岗区。
(七)联合申请产业用地的有关要求
1.本项目建设用地只接受联合竞买,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为2家,且联合体各成员物业持有比例为50%(不含移交政府部分)。
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署联合竞买协议书,协议应当约定建筑物产权分配比例、分证事项以及各成员间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承诺作为共同的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
(八)竞买主体资格条件
本宗地只接受联合竞买,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本宗地:
1.竞买申请人均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自身或其全资子公司从事该地块准入产业时间不少于5年;
2.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存在股权隶属关系且不隶属于相同的实际控制人,且均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3.竞买申请人或其实际控制人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或收入法增加值不少于2亿元;
4.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六、环境保护要求
(一)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二)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范、标准的要求执行。
备注:具体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规划设计要点、建设时限等以《土地供应合同》为准,经济贡献指标可根据实际用地规模进行调整。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
联系人:钟先生、舒小姐,联系电话:28949299、2894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