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二届喀交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帮助企业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我区将组团参加于2016625-29日在新疆喀什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喀交会)。现将有关招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喀交会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地点:新疆喀什国际会展中心

  (展馆地址:喀什市世纪大道018号)

  (二)时间安排:

  展位搭建时间:620-22

  企业布展时间:623-24(24日布展截止时间18:00)

        式:625

  展 出  时 间:625-29

  撤 展  时 间:629(16:00撤展)

  (每天上午10001800,中午不闭馆)

  二、龙岗组团概况

  参展主要行业包括:家用电器、消费电子商品等。喀交会组委会要求所有参展产品必须经严格挑选和检验,因此我区将组织区内高新技术类产品及款式新、质量高的名、优、新产品送展。严禁携带假冒伪劣产品参展,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场,并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为做好组织工作,龙岗组团将采取统一报名、统一出行与统一布展的形式。

  三、报名程序

  (一)鉴于本次招展工作时间紧急,请有意愿参加的企业(备注:企业注册地必须在龙岗)填写参展申请表及参展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52718:00以前将两类表,及报名参展企业的营业执照(盖章并请标注联系人及电话)传真至28948938,请务必填写完整,符合实际,以备核对。

  (二)由于展位有限,入选企业名单将由市有关单位确定,我局将在名单确定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将结果通知企业,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相关费用事宜

  为降低企业参展成本、鼓励我区企业积极参展,本次展会区政府将承担展位费、展区装修费、展品运输费、参展企业1名出行人员的往返机票及住宿费。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28949287,传真:28948938)


  附件:附件1:第十二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2;第十二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汇总表.xls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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