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优化《龙岗区2023年黄金珠宝专项促消费活动措施》相关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扩大居民消费,切实发挥消费券的稳企惠民功效,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9月19日印发《龙岗区2023年黄金珠宝专项促消费活动措施》(以下简称“原活动措施”)。

  本次黄金珠宝专项促消费活动开展以来,根据消费券使用评估及商家反馈情况,同时,根据原活动措施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会根据销售政策做灵活的优惠价格调整”,为更好地发挥消费券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经研究,我局决定优化原活动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将原活动措施第四条第三款中“根据领取的消费券金额付款时自动优惠9元/克”,调整为“根据领取的消费券金额付款时自动优惠9-12元/克,以11元/克为主,最高不超过12元/克”。

  以上措施可根据实际核销率进行动态调整,实际方案以京东平台最终发放的消费券为准。本次调整优化措施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原活动措施相同。除本次调整优化事项外,原活动措施的其它内容、条款不变,本次调整优化措施与原活动措施的约定有冲突的,以本次调整优化活动措施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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