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从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对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0楼1050室,邮编518172,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五巡察组收”;在龙岗海关大厦一楼东座电梯口,8楼西座货梯口,10楼东座货梯口、西座货梯口,区行政服务大厅各设置1个“区委第五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6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18100281502,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6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第五巡察组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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