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项目审议结果的通告》(https://www.lg.gov.cn/lggxj/gkmlpt/content/10/10034/post_10034479.html#6413),现将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项目(2019年参展项目)公示复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同时,请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项目拟扶持企业于9月16日前提交企业收款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10楼中1063室
联系人:黄先生、温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949273、0755-28949034
邮箱:lgmcb@lg.gov.cn
附件:2020年龙岗区不予扶持展会项目名单(复审)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