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经济促进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龙岗区依法行政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从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监督、学法用法、行政保障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以本次自查为契机,我局全面梳理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从法律依据、制定程序、修订及发布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排查。经查,每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经过了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在提交审议前均报送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于重大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草案,均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况,符合《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

  同时,我局严格推行文件有效期制度,每年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根据施行效果,及时修改、废止或者重新制定文件,将有关清理结果提请区法制办备案,并将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目前已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不仅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而且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我局始终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共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行政决策办法》)的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经自查,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注重听取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重大决策作出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决策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社会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咨询论证;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收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以此决定是否需要对决策进行调整或停止执行。

  二是注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据《重大行政决策办法》,我局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的基础上,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体现了科学、民主原则。此外,我局还建立了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监督制度,尽可能地降低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水平。

  三是注重发挥法制机构把关作用。我局高度重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在重大决策作出前,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为行政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质和职责进行了认真审定,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以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的形式,将行政执法的主体、职权和依据向社会公开。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行政执法的时限和程序进行排查。经查,行政执法事项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最终取得了“零复议”和“零诉讼”的好成绩。

  (二)认真落实处罚裁量权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我局于2012年11月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该标准涵盖了我局职权范围内的全部行政处罚事项,并以定额化为原则,明确规定了由轻到重的多级处罚幅度,且已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该标准出台后,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水平,增加了执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我局严格按照“两法衔接”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全部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规范使用,对平台内案件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信息录入项目不完整、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编制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监督

  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今年我局开展了“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历时四个月,我局共梳理出权责事项195项。其中,行政审批1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执法159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11项,其他公共服务类1项。每一项权责事项后面都标注了法律依据、办结时限和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龙岗政府在线 ”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及广大公众的监督。

  (二)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众权利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始终严格执行其所规定的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并以局门户网站和“龙岗政府在线”为依托,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众对我局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推进电子政务,规范权力运行

  为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我局按照“简政放权”的“六最”目标,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不断进行精简和优化,并积极推进这些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目前,我局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情况良好,无论在进驻事项范围上,还是办理时限、办理深度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的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权力的透明运行。

  五、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学习,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营造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采取了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一是“一把手”举办法律讲座。为提升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今年6月,我局举办了一场“培树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专题法律讲座,由局长进行讲授,不仅阐释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如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路径,进一步增强了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是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根据《龙岗区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观看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等系列讲座视频,充分发挥了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

  三是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培训。为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今年10月专门组织一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邀请省、市农业专家就农业执法程序、相关要求及“两法衔接”问题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

  四是加大政策法律宣讲力度。今年我局积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到各街道进行政策法律宣讲,重点介绍各项企业扶持政策,拓宽企业了解政策的渠道,增进政企互动交流,充分发挥政策的产业导向作用,进一步助力我区企业转型升级。

  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组织领导。为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设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这不仅强化了局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而且通过局内的层级分工,将工作细化到部门,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人员及经费保障。在人员配置上,我局专门设有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法制工作的开展,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经费保障上,我局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安排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存在的不足及努力的方向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法律理论学习仍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大;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

  今后,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培养和法治方式运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4年11月11日

 

  (联系人:赵立平;电话:2894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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