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区党代会精神,“四大行动”部署下一步工作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08日 来源:龙岗区妇联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9月30日下午,区妇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区妇联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龙岗区委书记张礼卫在龙岗区第七次党代会上的报告,立足于区情实际、发展现状和奋斗目标,客观实在地总结回顾了过去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当前限制龙岗区发展的瓶颈问题,对今后五年龙岗区如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省委“1+1+9”和市委“1+10+10”工作部署作出了具体明确的安排,是今后五年龙岗区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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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

  接下来,区妇联将立足全区妇女儿童和家庭实际,把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规划目标,将报告精神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妇女儿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实施“思想领航行动”

  加强党建带妇建,加强“网上妇联”建设,按照占网、用网、建网的思路线上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妇联在网上有旗帜、有组织、有活动、有服务、有群众。围绕妇联改革、组织覆盖、执委作用发挥和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破难行动”,在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中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推动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全覆盖,建立维权和服务在源头、进基层、到身边的工作机制。打造妇女创新创业基地,加强创新创业女性培训,增强妇女就业创业本领,引领和带动更多妇女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社会实践,为推动龙岗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二、实施“家庭发展行动”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依托辖区内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家风家训馆、名人故居等,打造一批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开展浸入式家教家风体验活动,为家庭文明建设培植丰厚的实践基础。围绕亲子关系、家庭教育、困境帮扶、道德教育、心理疏导、文化艺术等主题打造一批“家教家风”品牌项目,进一步提高家庭工作的覆盖面,倡导广大家庭积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实施“维权保障行动”

  推动龙岗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障工作机制落地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维权模式,实现多部门联合、联动、联调、联处。联合公检法等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对案件线索、趋势的研判,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加快实施侵害妇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查询、从业禁止、诚信管理等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警戒和约束作用,降低妇女儿童受侵害风险。加快传统维权向智慧维权转变,实现龙岗区家事情感纠纷调处工作“全流程智能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打造龙岗区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构建“一网统管、一网统防、一网统办”的全景式智慧治理模式,实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全流程、全闭环、智能化服务管理,为妇女儿童提供更精准、更便捷的权益保障服务。

  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行动”

  围绕妇女儿童成长与发展开展“筑梦花开”公益坊、“健康成长”育人坊、“幸福相守”家风坊、“百合之约”交友坊、“优良文化”传承坊等公益培训和活动,努力让妇女儿童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深入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契机,从健康、安全、教育、经济、福利、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环境、法律等领域,量化细化妇女儿童发展目标,进一步推进妇女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健康成长,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先行示范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意见(2021-2025年)》,深入实施新一轮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区五年行动计划,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儿童参与友好四个维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格局,全域系统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区建设,构筑更加适合儿童健康成长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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