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女干部《民法典》应用大课开讲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0日 来源:龙岗区妇联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8月6日,区直属机关妇委会举办了第四期女干部志愿讲课活动。

  本次报名讲课的是来自龙岗区法院的资深法官万丽华和来自深圳心理咨询协会的蒋美柳,她们从不同的专业视角给大家讲解了新《民法典》改编对家庭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以及女性的自我认知。她们通过近期社会热点事件展开剖析,娓娓道来,从人的生理本性、社会属性,女性的链接属性和社会关系认知误区等方面,给前来求知的女干部上了一次很及时的业务课程。

  参加学习的女干部纷纷表示在我国的民法制度迎来“民法典时代”,机关妇委会组织这样的集体学习很有必要。作为妇委会的干部,不能徒有虚名,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才能胜任此项工作,才能协助党委做好助手,服务好群众。

  为了提高机关女干部服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区直属机关妇委会把常态化业务学习要求列入机关妇女组织建设的标准之一,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专业能力。区妇联针对许多单位妇委会刚进行换届的情况,以干中学、学中干的指导思路,由区直属机关妇委会发动各专业领域的女干部相互教学、共同成长,抓住时代性问题和大政策推出的契机,不断提升女干部综合能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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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属机关妇委会举办第四期女干部志愿讲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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