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正式成立,在龙岗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市妇联主席蔡立,龙岗区委副书记陈少雄、副区长王延奎,龙岗区民政局局长李一坚、龙岗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于泳波,市妇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深圳各区妇联主席,龙岗区各街道妇联主席及有关妇女社会组织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
龙岗区委副书记陈少雄在揭牌仪式上强调,社会各界要重视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尤其是妇联要主动作为,按照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要求,真正发挥服务基地的作用,积极培育、孵化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工作中要注重挖掘典型,“好的,要把盆景变成风景;不好的,要深入查找原因。”
市妇联主席蔡立指出: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是继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成立后第一个成立的区级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是龙岗区妇联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重要举措,在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方面走出了实实在在的一步。
蔡立强调:“既然做了,就要做好”,龙岗区妇联要加强服务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对妇女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制定标准,提出要求,通过项目策划、政策指引等方式加强妇女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是种子,就通过精心培育使其发芽、开花并结果;是幼苗,就引进来施与阳光雨露,使其茁壮成长;对已经成熟的妇女社会组织,就通过检查、评估、督导等方式促进其规范发展。”
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坐落于龙岗区妇儿中心11楼,面积856平方米,内设社会组织联络部、家庭教育工作室、婚恋指导工作室、妇女维权工作室4个专业功能部门和心理健康、法律咨询、家庭教育3个个案室,在面向全区妇女社会组织提供注册指导、工作指引、业务联系、项目策划等服务的同时,为全区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法律咨询、婚恋指导等服务,是龙岗区妇联构建枢纽型组织,孵化、培育、联合全区妇女社会组织的服务平台。
目前,已进驻基地的妇女社会组织有7个,分别是区女企业家协会(已注册)、平湖巾帼志愿互助会(已注册)、“百合之约”婚恋指导服务中心(正注册中)、阳光妈妈合唱团、“小龙人”艺术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妇女儿童维权指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