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妇联构筑儿童保护新防线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龙岗区妇联研究制定并下发了《龙岗区妇联关于做好关注女童安全维护儿童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感性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现象,切实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营造关心儿童、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一、关注儿童权益,及时出台措施

  《通知》的出现具有现实性和及时性。近年来,儿童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加以研究解决,如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监管出现安全问题,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媒体集中曝光的个别地方出现的少年儿童被性侵犯案件,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提升家长对孩子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儿童自身的保护能力,减少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龙岗区妇联结合自身职能与本区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通知,直面社会顽疾,具有现实针对性。

  二、明确保护流程,构筑防护网络

  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通知》分别针对事前预防、事后介入两个阶段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一)重视宣传,提高警惕。《通知》要求加强法制宣传,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女工流动学校等工作载体的作用,利用重大节庆日,面向社会、社区宣传国家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家庭宣传儿童保护的理念,传授防范侵害的相关知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课程,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

  (二)及时介入,降低伤害。《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妇联通过群众反映、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恶化。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切实保护受害儿童:一是组织志愿律师为受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跟踪应对,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协助经济困难的家庭申请法律援助。二是依托专家力量,开展心理救助。对于遭受不法侵害的儿童,组织妇联工作人员、心理专家和社工及时介入,对受害儿童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心理干预及疏导,根据儿童的心理需求,开展一对一地心理安抚,帮助他们消除恐惧、自闭、抑郁的心理状态,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三、制定近期任务,设置长期目标

  (一)近期任务。为了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通知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通知》要求近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三个一”活动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一是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图片展览、张贴悬挂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等党和国家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二是举办一次家庭教育论坛或沙龙活动,向社会、向家长宣传普及儿童安全保护法,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教育家长依法履行监护和养育子女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三是结合读书月活动,送出一本《平安家庭知识手册》,组织未成年人学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拐骗等安全知识,帮助儿童提高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意识和技能。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将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促进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责任意识。

  (二)长期目标。一是要求各街道妇联及时分析研判,提升工作能力。针对侵犯儿童的违法事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总结提炼,完成典型案例分析工作;整合资源,探索组建一支本地的专家队伍,协助开展预防工作;开展妇干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探索社会化运作。整合社会资源,引进专业社会组织,组织社区巾帼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安全防范知识讲座等服务,建立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充分依托“12338”公益服务热线、龙岗区妇联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促进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推动部门联动,加强工作条块结合

  (一)进一步促进部门联动。《通知》特别要求各街道妇联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发动社会组织,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实现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

  (二)全面开展儿童保护工作。把儿童保护工作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关爱服务”、“维权服务”、“家庭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妇联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倡导邻里互助,并将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纳入相关家庭的评选标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舆论氛围,让儿童始终处于周围群众的保护视线之内。为了不断消除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环节中的盲点、死角,将安全保护工作做实、做细、做严密。(田淑芳 张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