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达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15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美加达公司资产评估服务

  二、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三、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上限价:15万元

  五、评估服务内容:

  (一)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是确定美加达公司股权价值,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交易定价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为深圳市美加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美加达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美加达公司的情况概述见附件1。

  (三)评估基准日和价值类型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 9 月 30日,根据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质选择价值类型,如市场价值或投资价值等。

  六、评估服务要求

  (一)时间要求: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中标单位提供审计报告初稿,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完成报告终稿。

  (二)在深圳落地执业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机构。

  (三)熟悉深圳市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或核准有关规定和程序,具有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业绩。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执业资格。

  (三)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有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事项的资产评估业绩。

  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相关证明复印件。

  八、合同价款及签订要求:

  响应单位在采购上限价之内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成交服务单位与龙岗区城投集团(即“甲方一”)、拟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即“甲方二”)签订三方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由龙岗区城投集团、拟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各承担服务费用的50%。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且乙方向甲方一、甲方二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

  (二)乙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并经甲方一、甲方二均审议同意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价款。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10月2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17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人:敖忠文,0755- 28986798),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采购公告结束后,若响应供应商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足2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一、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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