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龙岗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我街道组织编制了《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及《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并经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现按照规定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