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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医院现就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的相关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纠纷调解服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四、服务对象: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五、服务期限:一年。采购单位将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六、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3.3万元

  七、资质要求

  1、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服务内容

  1、医疗纠纷的院内处理工作

  2、医疗纠纷的院外处理工作

  3、医疗纠纷的鉴定工作

  4、医疗纠纷的分类、汇总、分析及汇报服务

  5、医疗纠纷的档案管理服务

  6、医闹的防范、协调、处理服务

  7、保险理赔服务及相关培训工作

  8、长期滞留医院占用病床、恶意欠费患者的清退工作

  9、派驻人员要求:

  1)配置1名工作人员常驻医院,实行5天8小时工作制。配置1-3名机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接受调派,前往医院处理重大医疗纠纷或突发事件。

  2)岗位不限性别,身体健康,需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6年以上同类工作经验,符合各岗位职责要求,能熟练地运用电脑及相关的电子设备,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文字书写能力等。

  3)品行修养良好,任劳任怨,无不良操守记录。

  九、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项目成员情况简介

  4、项目业绩

  5、供应商情况说明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服务偏离表

  8、技术服务方案

  9、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十、递交投标资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下午17时截止。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8日下午14时30分,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招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凡已递交投标文件但临时变更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前以书面通知。

  十三、确定中标的方式

  (一)投标人统一到场,通过现场抽签形式确定评标顺序。

  (二)我院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调解服务评分标准和细则》(附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成交单位。

  十四、成交结果公示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

  十五、付款方式

  合同中双方约定方式,按年结算医疗纠纷调解服务费。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28870993-3009。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吉华路175号综合楼社工部1013办公室。

  附件:医疗纠纷调解服务评分标准和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医疗纠纷调解服务评分标准和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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