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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研物资服务采购平台项目遴选公告(LGFYFW2024008第二次)

  为适应高水医院建设的需要,实现科研物资服务采购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我院2024年6月5日对科研物资服务采购平台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遴选,因规定时间内报名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流标。现发起第二次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第一次报名的供应商无需再次报名)。

  1.采购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类别

合同期限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研物资服务采购平台

服务类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采购人不承担平台使用及商品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如采购人有系统对接需求,中标商免费开放端口并配合对接。

  2.供应商(参与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与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平台须具有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定义);

  (6)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6月19日上午12:00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4.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5.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6.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7.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因临床急需,如第二次遴选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仍未满三家,我院将转为直接议价或谈判采购。

  8.评标方法:公开遴选或谈判采购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一次性报价,不进行二次议价;直接议价时需进行二次议价。

  9.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附件3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10.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4)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其中“信用中国网”查询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打印件。

  11.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0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1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755-84532665。

  附件:

  1.技术参数

  2.评分标准

  3.合同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6月1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技术参数.docx
  • 附件2.评分标准.docx
  • 附件3.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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