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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489W/2024-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7-05
名称: 龙岗区审计局深化“纪巡审”贯通协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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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审计局深化“纪巡审”贯通协同

发布日期:2024-07-05  浏览次数:-

  龙岗区审计局积极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减轻被监督单位负担,增强监督效能,变“多项分头检查”为“集中联合会诊”,形成“1+1+1>3”的正向叠加效应。(一)开展计划共商。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主动征求纪检监察、巡察机构意见和建议,将纪检、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廉政风险突出的单位和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如在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中安排了关系群众生活实际的城中村改造专项审计。将同一年度纳入巡察、审计的单位统筹安排到同一批次,尽量避开巡察、审计间隔较短的单位,减轻相关单位负担。七届区委巡察以来,已对18个单位开展“巡审同步”监督,对区属国企、卫生医疗等领域开展“纪审协同”监督。(二)发挥监督合力。建立联动机制,巡察组、审计组在巡察进点后每两周相互通报一次工作进展,及时共享巡察、审计监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审计组联合约谈相关人员;对巡察过程中属于审计监督职责范围、又难以查清的问题,审计组及时调配审计力量,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巡察组初步协查结果,并持续跟进、及时通报最终结果。依托“纪检监察+”联动监督模式,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审计报告加强对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如对2024年以来出具的5份审计报告梳理研究出105个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分为“重点关注类”“督促落实类”“跟进了解类”3类检查清单,及时开展纪检监督。(三)抓好整改共促。坚持协同推进巡察、审计发现问题高质量整改,巡察组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促进被巡察单位整改到位;审计组将巡察机构抄告的涉及经济方面的问题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和参考,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监督提醒通知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抓好整改工作,将更多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