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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7020/2025-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08
名称: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桶(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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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桶(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桶(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92800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四、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察项目报价、同类业绩、代理商/经销商授权、检验检测报告、自有车辆、项目服务方案及应急响应方案等因素。(附件1)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需求清单

  1.桶装饮用水3500桶(景田饮用天然矿泉水16.8L/桶,2000桶;娃哈哈饮用天然矿泉水16.8L/桶,1000桶;娃哈哈饮用纯净水16.8L/桶,500桶);

  2.瓶装饮用水1000箱(景田百岁山矿泉水348ml*24瓶/箱,600箱;娃哈哈纯净水350ml*24瓶/箱,400箱)。

  根据需要配送至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一年。

  七、配送地点

  1.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

  2.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坪地校区:龙岗区坪地街道新兴北街5号;

  3.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平湖校区: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顺昌街68号;

  4.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横岗校区: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97号;

  5.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布吉校区: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17号;

  6.东部人力资源产业园:龙岗区中心城恒明湾创汇中心1栋B座6楼;

  7.西部人力资源产业园:龙岗区坂田天安云谷一期3栋D座6楼。

  八、质量及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最新标准或包装饮用水水质的国家最新标准。

  2.饮用桶装水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干净、无异物、水桶材料要环保,无明显划痕、污浊、泥沙等。水桶不得超过以下年限使用:PC桶5年,PET桶3年。

  3.饮用桶装水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要标示明显,并留有记录、可追溯。桶装水送达时,其剩余保质期应不少于30天;瓶装水送达时,剩余保质期需在半年及以上。

  4.供应商具备自主配送能力。

  5.运输车辆管理,为保证饮用水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饮用水污染情况,运输车辆应为封闭厢式货车,车辆应每月消毒,严禁使用饮用水运输车辆运输其他有污染或有毒、有害、有气味的化学品。

  6.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送货事宜,并不得随意更换。做好配送统计,每次配送双方清点核对后确认签字。

  7.送货员持健康证上岗,配合度好,须负责货物的卸载,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堆放整齐。

  8.提供所供批次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报告。

  九、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报价包含供应产品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十、商务要求

  1.结算支付:桶(瓶)装饮用水根据实际供应数量按季度结算。

  2.按需免费供桶和饮水机,合同履行完毕后再将桶和饮水机归还供货商。

  十一、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或桶装水配送等相关经营范围;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3.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二、投标材料

  (一)资格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打印许可经营信息页面的企业经营范围。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同时提供相关凭证;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4.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二)响应文件(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附件3);

  3.报价表(附件4);

  4.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3份不同项目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于3份,则按实际情况提供);

  5.有效期内的饮用水品牌(景田、娃哈哈)代理商/经销商授权书;饮用水品牌间接授权的,需同时提供中间层级授权书,形成完整授权链,否则视为无效;

  6.上述品牌、规格的饮用水检验检测报告。提供近一年(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送检的第三方具有CNAS或CMA资质机构出具的结果为“合格”或“满意”或“符合”的检测报告。

  7.自有车辆信息(自有车辆照片、行驶证等证明);

  8.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响应时间、配送方式、人员配置、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及服务承诺等。

  9.应急响应方案:包括响应机制、处理措施、物资储备等方面。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十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14日止,投标人应于4月14日18:00前将投标材料送达到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8室,联系人:古先生,电话:0755-89989152,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十四、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启评审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官网进行公示。

  附件:1.评审评分参考标准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4.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桶(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报价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4月8日


附件:

1.附件1:评审评分参考标准.xlsx

2.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

3.附件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doc

4.附件4: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桶(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报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