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陈盛金、陈任保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茗萃园三期12号楼、13号楼12号楼商铺269设立深圳市龙岗区首佳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非全日制中小学体育类校外培训(跆拳道),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1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
| 索引号: | 11440307007542910M/2025-0020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 名称: |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首佳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陈盛金、陈任保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茗萃园三期12号楼、13号楼12号楼商铺269设立深圳市龙岗区首佳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非全日制中小学体育类校外培训(跆拳道),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1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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