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黄平、郑思珍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路7号1号楼御豪苑潜龙府、熙龙府、天龙府银威路1-1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普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声乐类、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1日
索引号: | 11440307007542910M/2025-0003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1 |
名称: |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普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黄平、郑思珍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路7号1号楼御豪苑潜龙府、熙龙府、天龙府银威路1-1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普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声乐类、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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