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邵刚、黄露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上水径村丽湖花园丽富阁商铺114-117、121(教学区)131(办公区)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向光跑丽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舞蹈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28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索引号: | 11440307007542910M/2024-0022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名称: |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向光跑丽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邵刚、黄露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上水径村丽湖花园丽富阁商铺114-117、121(教学区)131(办公区)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向光跑丽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舞蹈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28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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