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拟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横岗街道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473 A 合同金额(万元):612000元 中标供应商: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 |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龙岗区财政局预算调整,龙岗区横岗街道法律服务采购项目(LGCG2023000473 A)需根据调减后的经费变更合同费用。 | ||||||||||||
变更内容描述 一、服务指标变更
二、合同金额变更 (一)原合同内容为: 本项目服务费按乙方中标价:612000元(大写:陆拾壹万贰仟圆整)。 (二)变更后合同内容为: 合同金额变更为602000元(大写:陆拾万零贰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变更 (一)原合同内容为: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30%,即:183600元(大写:壹拾捌万叁仟陆佰圆整); 第二期:于2026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40%,即:2448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圆整); 第三期: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20%,即:122400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肆佰圆整); 第四期:经甲方评价合格后,于2027年1月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10%,即:61200元(大写:陆万壹仟贰佰圆整)。 (二)变更后合同内容为: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30%,即180,600元(大写:壹拾捌万零陆佰元整); 第二期: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总额的40%,即240,800元(大写:贰拾肆万零捌佰元整); 第三期: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总额的20%,即120,400元(大写:壹拾贰万零肆佰元整); 第四期:经甲方评价合格后,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总额的10%,即60,200元(大写:陆万零贰佰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 联系电话:0755-28628148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89911221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
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6-01-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