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按照工作安排,我单位拟开展“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委托工作,现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答人就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进行应答。
一、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二、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对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平台进行维护和升级,包括对监督管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处理、修改应用软件错误、信息平台功能调整、信息平台功能操作培训、故障处理等。
(二)服务内容
(三)验收方式
提供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从2026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3日止。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继续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响应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总报价不得超过11.883万元(含税),超过11.883万元(含税)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的费用计算应包含人工、设备、交通、通讯等完成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运维工作方案
(二)投标报价
(三)同类业绩证明文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方式: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8:00
(三)递交地点:
截止日期前盖章邮寄或派专人密封送达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6办公室
八、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6年6月12日止。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大厦5楼
(三)联系人:张雄
(四)联系方式:0755-84828330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6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