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洛奇
留言日期:
2025-07-23
主题:
保租房
内容:
1、我跟我爱人在深圳已经待了10年了,社保也是在深圳缴纳,现在小孩2岁了,面临上学压力,我想咨询一下我们非深户怎么可以申请到保障性住房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23
答复时间:
2025-07-24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尊敬的王奇先生:您好!您咨询的事情(工单号:WM20250723000102)已处理完毕,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如住房保障部门发布了配租通告,申请人可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等。具体配租事项可关注市、区保障部门发布的通告。咨询电话:28589938。如您后续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认真倾听并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区住房建设局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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