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云淡风轻
留言日期:
2025-06-18
主题:
公租房申请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审核时间区间
内容:
您好! 我想咨询公租房的新政策关于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审核时间区间是这么认定的?从申请时向前推多久? 此外,续租的相关要求是什么,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8
答复时间:
2025-06-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区住房建设局已于2025-06-19,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办理结果,具体办理情况如下:一、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认租、续租等业务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审核时间区间为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个自然年度(例:在2025年期间提出的核对申请,则核查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收入状况)。二、申请人选择《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352号令)认租并获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后续续租时均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若续租时其他条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的,应当主动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确有居住需求不能腾退的,按照352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执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给予三年过渡期,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过渡期满后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区住房建设局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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