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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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6-16
主题:
关于非深户监护人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够15年,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的社保加分问题
内容:
非深户的监护人父母双方今年已到60岁退休年龄,但因为其社保缴纳年限未达到15年,仍然需要在深圳继续延缴社保。 在该情况下,小朋友明年要升初中,进行学位申请。在龙岗区,该生明年填报学位申请时,是否还能享受社保加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6
答复时间:
2025-06-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馈的事情(工单号:WM20250616005058)已处理完毕,现告知您办理结果: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退休,无法购买深圳社保,如何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并终结在我市社会保险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申请学位的资格。但因其社会保险为非在缴状态,不享受社保加分。区教育局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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