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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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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2-06-26
名称: 龙岗区对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学区积分入学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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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对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学区积分入学制度

发布日期:2012-06-26  浏览次数:-

  近日,龙岗区教育局公布了《龙岗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制调整实施意见》“1+4”文件,以解决龙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紧张问题。根据该文件,龙岗今年将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机制进行大幅调整,实行学区积分入学制度,同时逐步推行学位房制度。

  据龙岗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龙岗全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的有16260人,合格的有14619人,全区可提供公民办学位25529个。总体而言,义务教育总学位充足,个别片区公办学位紧张。

  针对今年个别片区公办学位紧张的情况,龙岗区教育局采取了四项措施:首先,大力新建学校,增加公办学位。记者了解到,今年龙岗将新建8所学校,随着这些学校建设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将会增加一批公办学位。

  其次,分流调剂,同等条件下,按照入学积分制度进行网上排序录取,计分排名靠后的部分学生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第三,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今年由政府财政出资,向公益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对符合“1+5”入学条件的民办学校学生全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此外,龙岗区教育局表示,全区还将加大对公益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

  据介绍,实行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特殊人群和专家人才不列入积分,直接按政策优先安排)。记者了解到,积分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以申请学生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七个类型的基础分。而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在录取上,学校将按照招生计划人数,按志愿顺序和积分高低排序拟定拟录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其余申请学生,则按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相关规定进行分流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