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区委五届二次会议和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以贯彻实施《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为契机,强化源头治理,深化动态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城区公共安全基础,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规范报送时间、报送内容和报送对象,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健全专业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落实《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区应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的通知》,实行专业处置模式,提升处置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加强军地、区域、部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提高突发事件联动处置能力。
二、提升突发事件应急预判预防能力
继续推进《深圳市公安安全白皮书》贯彻实施工作,按照《区应急委、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应急委[2014]2号)部署,修订完善《龙岗区城市公共安全评估报告》并正式发布,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着力构建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体系;继续执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会商制度,以确保“城区安全”为核心,加强对全区突发事件的特点分析、风险预测和趋势研判,落实好季度书面会商并适时召开会商会议,总结分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预判下一阶段突发事件形势,部署相关预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继续协调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全面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积极开展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完善我区应急队伍体系及应急保障
健全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对我区应急管理专家组进行调整充实,积极推动应急专家队伍参与应急管理,发挥其咨询、参谋和智库作用;加强应急队伍(重点是以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为基础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举办区应急(民防)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支持志愿者应急队伍壮大和发展。
加大应急保障工作力度。继续推进我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为全区2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牵头单位和各街道办统一配备小型移动应急指挥平台,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升级改造应急处突指挥系统,确保信息快速有效传递和反馈,进一步提高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四、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全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特别是做好区职能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和街道总体应急行动方案的修订指导、备案工作;协调指导区2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及各街道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牵头举办一场区综合性大型应急演练,以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为演练内容,通过演练检验预案,以演练锻炼队伍,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演练评估、预案修订工作,应急预案演练结束或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根据演练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演练评估和预案修订工作。
五、深化应急值守工作
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和健全应急值守体系。切实提高对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我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处置得当,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政令畅通。严格落实关于应急值守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岗位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提高应急值守效能。在应急值守实践中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明白卡,进一步优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举办第三期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骨干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员信息报送能力。
六、深入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与应急委成员单位联合制作播放应急宣传公益广告,普及应急知识和技能;组织区应急知识宣讲团,会同龙岗应急管理学会,立足本区公共安全形势的特点和实际,重点针对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常见突发事件,开展相应的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的知识技能宣传教育,推进应急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营造全社会关心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按省、市要求组织完成我区“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七、强化人防工程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
抓好人防应急准备,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区防空袭方案修订工作;加大人防工程执法检查力度,做好人防工程报建审批和平战转换核查工作,开展全区人民防空战备资源普查,对已建成的人防工程实行挂牌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为全区建设单位提供廉洁高效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入驻,探索人防工程网络审批;继续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抓好5.12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一规范我区室外避难场所的建设流程和验收标准等,协调发改、财政、城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基本完成2015年我区“十二五”规划的室外避难场所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