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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4700/2014-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04-14
名称: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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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

  一、单位概况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各街道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业务。   本单位设5个科室,编制内实有人数38人,其中事业编制27个,雇员编制6个,临聘编制5个。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积极推行“评定分离”评审方式。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积极探索“评定分离”的评审操作办法,逐步推进政府采购评标方式改革,扩大采购人的选择权,并强化采购人责任。   2.完善分包采购及分标段采购。根据我区服务类项目采购的发展趋势,对需要多个供应商中标的服务类项目试行分包采购与分标段采购并行的操作方式,结合实际制定分包采购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规则,稳步实施,以满足我区服务类项目采购多样性的需求,提高项目采购效率。   3.大力拓展预选供应商采购。完成绿化管养、四害消杀、印刷、服装、家具等5类本年度到期的预选项目招标建库。积极推进规划研究、厨房设备、垃圾桶(果皮箱)等类别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采购。   4.完善网上商场供货采购模式。继续增加网上供货商场的数量,将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商场纳入网上供货商场的范围。同时逐步扩大网上商场供货的商品类别,探索将办公耗材、办公日用商品等纳入网上商场供货的商品类别。   5.试行大商场实地供货采购模式。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在我区设点的苏宁、国美、万家、天虹、岁宝、沃尔玛(山姆)等大商场逐步吸纳为大商场实地供货商,进一步扩大采购单位对商品类别及供应商的选择面,采购单位不需网上申报,就可以实地在大商场中货比三家直接选购。   6.扩大最高限价采购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在采购预算范围之内制定最高限价的工作,逐步扩大在采购预算范围之内制定最高限价的实施范围,增加部分通用性高、采购批次多的医疗设备种类,如麻醉机等。   7.全面开展合同备案及履约验收评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2014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4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预算收入1211.1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1211.17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预算支出121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27万元,项目支出350.9万元。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