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统揽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精神文明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管理工作。
(二)统筹组织和监督检查公安、工商、税务、国土、规划、社保等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在街道的派出机构以及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街道开展的管理、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制定实施辖区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法律等公共服务需求。
(四)落实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旅游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执行招商项目评估和退出机制,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五)组织领导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指导和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居民自治活动。
二、 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综合性科室9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3个,党群等其他机构3个,行政执法机构3个,事业单位19个,总编制数2271个,其中行政编制98个,执法编制67个,事业编制136个,雇员编制44个,社区工作站编制127个,聘员编制1799个。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深入推动改革创新。
2、全面推进依法治街。
3、不断加强社会建设。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5、办好办实民生实事。
四、 2015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 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4647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45474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
(二) 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46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7万元,项目支出24267万元。
附件1:龙岗区龙岗街道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龙岗区龙岗街道201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3:龙岗区龙岗街道2015年三公经费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