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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F00000-07-2015-011252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5-11-30
名称: 龙岗区大运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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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大运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

  按新的预算法规定,预算单位在收到预算批复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我街道部门预算未按时公开的原因:因春节假期及假期调休误算导致晚了2天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

  2015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相比2014年部门预算13.625万元减少7.125万元,下降比例为52.3%。

  其中: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2014年预算5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比例为60%,减少的原因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要求,相应压减公务招待费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用车运行费预算4.5万元,其中:2014年度及2015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比2014年预算8.625万元减少4.125万元,下降比例为48%。减少的原因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保留车辆减少,相应压减车辆费用。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