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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F00000-07-2017-021512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11-08
名称: 龙岗区妇联2016年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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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妇联2016年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7-11-08  浏览次数:-

  关于《龙岗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中“名词解释”的补充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指人力资源及组织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宣传事务、财政财务事务、商贸事务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事务、退休事务、残疾人保障、敬老院、低保、高龄老人补贴等事务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指城市管理、城乡社区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支出;

  6.“三公”经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