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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4700/2011-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05-19
名称: 关于龙岗街道骏龙达同乐地块改造专项规划公开展示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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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街道骏龙达同乐地块改造专项规划公开展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5-19  浏览次数:-

  《龙岗街道骏龙达同乐地块改造专项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1年第19次技术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深规土[2010]59号)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对该项规划进行公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改造项目位于深圳市LG201-07号片区[龙东地区]法定图则东南侧,东邻深汕高速公路,南至深汕公路,西临规划的农业保护用地,北接西叶顶公园和同乐河。改造项目总拆迁用地面积21.8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9.48公顷。

  二、公示地点

  1.龙岗街道办事处二楼平台地址: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2.龙岗街道金钱坳骏龙达农业公司办公楼一楼(改造现场);

  地址:深汕公路北侧;

  3.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时间

  15天,自2011年5月19日起至2011年6月2日止。

  四、意见反馈:1.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规划科李小姐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11室;电话:0755-28948117,传真:0755-28948122;E-MAIL:CGB@LG.GOV.CN

  对该规划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