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骏龙达同乐地块改造专项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1年第19次技术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深规土[2010]59号)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对该项规划进行公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改造项目位于深圳市LG201-07号片区[龙东地区]法定图则东南侧,东邻深汕高速公路,南至深汕公路,西临规划的农业保护用地,北接西叶顶公园和同乐河。改造项目总拆迁用地面积21.8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9.48公顷。
二、公示地点
1.龙岗街道办事处二楼平台地址: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2.龙岗街道金钱坳骏龙达农业公司办公楼一楼(改造现场);
地址:深汕公路北侧;
3.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时间
15天,自2011年5月19日起至2011年6月2日止。
四、意见反馈:1.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规划科李小姐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11室;电话:0755-28948117,传真:0755-28948122;E-MAIL:CGB@LG.GOV.CN
对该规划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龙岗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