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祖兵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吉孝、李一坚、李昆刚、李相宏出席会议。副区长徐红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一粟、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当天,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关于龙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常委会全体成员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会议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全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区域典范。深入学习新修正的代表法,深化“两个联系”,提升代表工作质量。要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重点强化监督支持,深化调研,进一步优化实化常委会全年工作计划,为龙岗打造“四有”现代化城区典范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