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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4700/2025-0031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08
名称: 坪地街道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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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街道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防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龙岗区减灾委员会 龙岗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龙岗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龙岗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安〔2024〕13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灾害发生,全力稳控安全形势,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4〕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内容

  1、狠抓在建铁路轨道施工项目大排查大整治。

  深刻吸取深江铁路“12·4”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铁路、城轨、地铁等轨道工程项目组织全面排查。聚焦危险性较高、地层松软、临近水体、构造复杂、下穿城市人员密集区域、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轨道施工项目,聚焦采用爆破、盾构等易对地下空间地质结构平衡产生影响、易对地下管网结构造成破坏、易造成塌陷的施工作业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对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涵洞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指导科学制定除险方案,决不允许“带病施工”,决不允许盲目处置险情导致伤亡。落实危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地质灾害、施工沉降、高边坡、作业面等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狠抓工程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关注下穿城市、临水临崖、隧道施工、地下施工、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重点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和现场落实情况,紧盯爆破作业、隧道掘进、大型预制构件吊装、桩基础处理、支架搭设、支架预压、混凝土浇筑、支架拆除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高风险施工环节,全面排查施工安全隐患,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加强施工地段勘探监测,全面严格工期管理,刚性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冒险作业和盲目施救。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擅自变更施工方案等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培训,严防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惩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带班制度,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链条”安全责任。

  3、狠抓交通运输大排查大整治。

  聚焦道路交通“两个下降、一个零发生”(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较大事故零发生)的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深刻吸取近期多地大客车侧翻、起火教训,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货”(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和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聚焦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行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带病运营”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整治铁路、轨道交通沿线安全环境、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结合实际加大巡查监测频次和隐患排查力度。

  4、狠抓冷库全链条管理大排查大整治。

  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山东荣成“12·7”在建冷库较大火灾等事故教训,综合分析近年来涉及冷库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围绕“一件事”全链条监管,系统加强冷库规范化管理。加强动火作业等施工现场管理,设置强制通风措施、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视频摄像,实时监测施工现场易燃气体浓度,动态监控作业行为;加强冷库使用安全管理,督促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5、狠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防火、防静电、防泄漏等防范措施,严格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力度,做好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宣传引导,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6、狠抓工贸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迅速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锂电池、涉氨制冷等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年底前完成一轮全面排查。紧盯岁末年初检维修设备、污水池清理等过程中可能涉及有限空间、高处及动火作业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安全管理,强化危险作业应急处置,严防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守稳守牢工贸领域安全监管防线。

  7、狠抓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

  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六个方面,加强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城镇燃气分输站等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检查供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用户燃气设施、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重点关注极端天气对供气管网和设施产生的低温冰冻影响;强化企业、养老院、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瓶、灶、阀、管”等燃气安全问题整治,持续推进橡胶软管更换工作,大力排查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深入排查整治生产、充装、经营、配送、使用全过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8、狠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严格落实市领导对罗湖区笋岗街道大兴汽车中心4S店“10·17”火情、龙岗区宝龙街道精锭科技园“12·10”火情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分时段、分行业、分区域组织仓储物流、新能源生产经营企业、工业园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旅游景点、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成人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医院、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托幼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安全规程制度检视、签订安全承诺书“三个一”活动,督促企业做到安全“六到位”。发动基层力量集中开展“敲门行动”,对负责人和员工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大约谈”,紧盯元旦、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夜查行动”,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综合救援准备工作。

  9、狠抓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吸取深圳欢乐谷“10·27”过山车碰撞事故教训,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排查在公共场所使用的游乐设施,包括吊桥、充气城堡、充气滑梯、蹦蹦床、卡丁车等,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装安全检测和验收、易损耗配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等情况。同时,要加强未开发、未开放以及缺乏安全保障区域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10、狠抓地面坍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聚焦地面坍塌事故发生较频繁的地段加大专业排查力度,针对建成时间较长的给排水管渠周边、正在建设施工的铁路轨道沿线、轨道交通线网周边、深基坑周边及人员密集区域(如大型文体设施、学校)等重点防范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加快实施探地雷达检测工作,对发现的地面坍塌隐患及时报送并科学有效开展处置,最大限度预防地面坍塌事故。

  11、狠抓再生资源行业大排查大整治。

  严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进一步摸清企业安全底数,完善行业登记、备案等相关制度,认真排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改变经营场所性质、违规住人等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定期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场所电气线路及消防安全进行检测与评估,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加强检查维保工作。严格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办公等区域,做好防火分隔。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演练培训。

  12、狠抓既有房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在持续开展河道上盖区域、在建深基坑、隧洞工程周边区域等高风险区域房屋安全评估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三类重点房屋”(第一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房屋,尤其是上世纪80、90年代砖混结构房屋;第二类: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长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经济型酒店;第三类:边经营边装修改造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既有房屋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13、狠抓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检查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和景区内设电梯、客运索道,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加强工厂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等。对辖区涉及特种设备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14、狠抓有限空间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职的,实施“一案双罚”(在某一案件中,对违法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双重处罚)。各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场所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清单,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5、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

  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以改代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进行约谈通报。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16、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帮扶指导行动。

  针对冬春季节及行业领域特点,梳理辖区岁末年初最容易发生的灾害事故,总结复盘、找出规律,组织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低温冰冻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森林特别防护期灭火专项行动等工作,因地制宜深入一线、深入高危行业领域、“不放心、不拖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行动,解决基层企业单位实实在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水平。

  17、持续推动设备更新和工程治理工作。

  深入摸排各行业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淘汰需求,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危路危桥、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老旧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危化品、城镇燃气、营运车辆等重点领域安全技术装备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和安全标准低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燃气灶具等,针对性制定配套政策,鼓励推广先进实用安全装备,推动解决一批本质安全“老问题”。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高速公路异常停车安全防范“五快”机制建设提升、村镇工业园区“园12条”“十个有”建设提升、“工业上楼”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18、压实企业特别是在深央企,省、市、区国企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点突出落实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加强一线基层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切实加强对在深央企和省、市、区国企的安全监管,督促本市所有在建项目的央企国企各级公司、项目部严格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我省《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六不施工”安全要求,严格依法暂扣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限制事故企业招投标资格等必要措施。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强两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以“严执法”倒逼企业“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9、强化高速公路、国省道安全风险管控。

  深刻吸取梅大高速“5·1”塌方灾害教训,加强路基高边坡、斜坡路堤及软土地基等特殊路基边坡检查、监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异常停车安全防范“五快”机制建设提升,深入推进公路管理养护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重点排查国省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双向四车道无中央隔离设施路段、穿城镇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平交路口等突出安全隐患点段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当出现交通异常、突发情况且必要时,要及时对高速公路予以临时封闭等措施,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国省道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安全整治,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为重点进行全链条监管,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加强对地铁周边等公共开放空间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予以规范摆放或挪移。组织街道集中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中村等为重点场所,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人群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21、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

  22、强化其他高危环节安全监管。

  落实电气焊(割)、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落实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管理,落实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管理、建筑保温材料、“九小场所”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火灾隐患、重大文体和大型群众性活动、高风险体育项目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发包出租等活动安全管理,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23、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重大事故隐患却查不出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闭环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两个 100%”:在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100%如实填报、区行业主管部门 100%进行挂牌督办。

  24、举一反三抓好“国考”和省、市、区明查暗访发现隐患整改工作。

  严格落实国务院考核巡查组对我省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省、市、区明查暗访和帮扶指导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从深层次分析典型问题根源,通过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就能堵塞一类漏洞、完善一套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25、狠抓低温冰冻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深入开展低温冰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重点领域和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密切关注寒潮动态,滚动发布最新预报结论,为各部门各社区防范应对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疾病预防监测,

  严防大范围流感。要重点关注流浪人员、老人和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过冬条件和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救助。及时开放避寒场所,督促企业加强低温天气安全生产检查。持续做好工地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关注各在建工地务工人员的过冬需求,督促各物业单位加强防寒防冻宣传教育,张贴宣传海报,提醒群众注意取暖用电安全。密切关注“菜篮子”物资供应情况,

  做好辖区农副产品保供响应及时。重点关注跨区域交通情况,加大力度巡查整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民生需求重点物资进出顺畅。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针对可能发生的低温冰冻灾害,重点关注电力、通信、供水和交通等基础设施提前对接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26、狠抓水利工程设施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深刻吸取韶关“4·20”暴雨灾害教训,结合“9·7”极端特大暴雨暴露出的短板弱项,组织开展河道清淤清障工作,深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和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坚决治理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加快推进暗涵复明和阻洪桥梁整治工程。加快打通跨界河流行洪瓶颈,推动防洪能力提升。督导排查河道清淤清障工程、不达标河段提标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排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强化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检查水库、水电站、水闸等闸门启闭设备,进一步提高洪水调度能力。健全完善防御洪水方案、水库调度运用计划等。

  27、狠抓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边坡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聚焦公路铁路沿线、重大工程建设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削坡建房、公园绿道等重点部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边坡拉网式、全覆盖、无遗漏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分类确定防治措施,明确防灾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定并按时完成整治计划。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完善群防群测机制,强化专业监测和自动化监测相结合的综合监测系统,有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提高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水平。提高地质灾害临灾预警信息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优化受威胁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切实做好临灾预警“叫应“响应。强化预案体系建设,及时修订专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强化科普宣传和避险演练,切实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8、狠抓易受灾高风险区域大排查大整治。

  开展城市易涝点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防控,督导排查重点区域管网清疏、雨水管网及排涝泵站扩容改造开展情况。开展危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等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防控。

  29、狠抓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多渠道、多手段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及时预报森林火险等级,跟进抓好点对点提醒指导,提高全民护林防火的意识。持续开展“五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与林区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50米内的可燃物隐患,对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森林公园道路进行清理维护,加强对林区内种(养)殖场所的排查,并落实好防灭火措施。严格执行禁火令,坚决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灾,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常态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治理,各供电企业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开展线路施工作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落实防火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对林区周边油气站、危化企业等重要目标,开展可燃物清理、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失管失控引发森林火灾。

  30、加强地震灾害防御工作。

  紧盯重点地区震情趋势变化,立足防大震救大灾,检视修订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加快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损失预评估,对重点地区土坯房、砖混结构房等易倒房屋,开展排查摸底,落实抗震加固措施,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提升应急避震能力。

  31、提升基层灾害自救能力。

  建立健全基层自救互救工作机制,充分动员基层党组织、应急“第一响应人”、小区物业等基层应急力量强化先期处置能力。完善“一页纸”预案,让干部群众熟悉掌握转移谁、何时转、谁来转、转到哪、安置管理等“五要素”。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三防)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破解“三断”极端情况下通信难题,加强与企业合作,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32、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各社区摸排受灾群众救助需求,制定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方案,要调查当地受灾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时通过灾情报送系统上报救助数据。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33、完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

  吸取典型灾害经验教训,落实预警、响应、反馈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作用,进一步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暴雨洪涝临灾预警“叫应”及跟踪反馈机制。完善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智能手机、电视机顶盒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紧盯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效应,以及持续降雨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叠加风险,延长监测监视期。

  34、强化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国债项目,立足提升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扎实推进水利、气象等领域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设施平急转换机制。加大内涝整治和海堤防御等方面投入,提升城市防洪潮排涝能力。持续推进坚强电网建设,压实责任开展城中村和自建房房屋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研发,不断提升辖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深入实施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和海堤达标建设工程,扎实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35、强化安全宣传引导。

  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五进”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短视频、直播平台、电子屏等滚动播放安全公益短片,强化《学习强安》平台运用,发动志愿者进门入户等方式讲授家庭火险自查、应急避险等基本技能,引导居民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开展简单易懂、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帮助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做好安全防范,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良好氛围,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推动基层宣传教育活动、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多元化,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鼓励基层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教育培训质量。

  36、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依托“1+11+N”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强化五级值班值守,全面加强值班值守,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要配齐配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37、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依据行业职责要求,制定完善应急工作方案。要开展典型灾害救援处置复盘检视,着力查隐患、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加强贴合实战的应急演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在高风险区域和敏感时段提前预置物资装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及时响应处置。做好事故灾害现场处置,强化现场管控,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严防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三、工作安排

  ①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企业、基层迅速开展自查自改。

  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社区要聚焦当前难点弱项,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基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迅速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控措施,限期完成整改闭环。

  ②第二阶段,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社区组织深度排查和实地督导检查。

  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社区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同时,结合百日整治攻坚行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检查督导,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③第三阶段,总结专项行动,系统梳理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

  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社区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及时反馈报送有关总结材料,系统整理安全防范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社区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多通报、多暗访及多拍摄隐患场景的安全督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重大事故灾害隐患要及时报告,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群死群伤。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条块结合,压实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社区要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按照《坪地街道安全排查整治包干片区划分及责任人一览表》安排,进行网格包干,压实责任。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条块结合,每周到各自的挂点企业(场所)或网格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检查,确保年底前进行全覆盖检查,有效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导考核。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要联合纪工委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街道主要领导,对工作敷衍、力度不够、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督办,形成严防死守、强力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社区加强信息报送,结合此前工作安排,于每个工作日下午4点前报送《坪地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每日报表》,周末下午4点前报送《坪地街道周末下沉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数据汇总表》,安委办负责收集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形成工作简报。